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!!!面對性騷擾案件「零容忍」教育宣導!!!

立法院業自112年7月28日、31日三讀通過《性 騷擾防治法》、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)及《性別 平等教育法》等「性平三法」.

不論是在職場中或是在執行職務中所發生「職場 性騷擾」,雇主(機關首長)責無旁貸,必須即 時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補救措施,妥適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