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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何重測前後面積會不一樣?如果面積減少是否有補償措施?

原登記的土地面積是依日據時期的地籍圖計算而來,然而,地籍圖重測的面積則是依據地籍調查結果施測而來的。由於舊地籍圖從日據時期使用至今,近百年來土地因人為或天然地形變遷,界址與原地籍圖不符,且科技進步關係,現今測量技術及儀器較精密優良。另外,複丈時誤差的配賦及面積登記有效位數之變更(重測前為公頃以下四位、重測後為公頃以下六位),所以重測前後土地面積難免發生增減。(2)按土地之四至界址以所有權人最明悉,地籍圖重測是依據所有權人指界一致之結果施測,其面積實為界址範圍決定之結果,就所有權人而言,實地的範圍大小並無變動。另參考德、日、瑞等重測有成效國家,其政府與人民對土地面積,均以尊重事實為由,向無追補地價之先例,故目前政府對於地籍圖重測後面積增減之土地,並無補償地價之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