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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種建築用地用可容許作何項使用?

一、住宅。
二、日用品零售及服務設施。
三、農產品集散批發運銷設施。
四、農作產銷設施。
五、畜牧設施。
六、鄉村教育設施。
七、行政與文教設施。
八、衛生及福利設施。
九、公用事業設施。
十、無公害性小型工業設施。
十一、宗教建築。
十二、再生能源相關設施。
十三、溫泉井及溫泉儲槽。
十四、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