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南市新化地政事務所新聞稿
新聞標題:新化地政所於「新市毛豆祭」向民眾宣導實價登錄以及不動產交易安全
發稿日期:113年10 月20日
內文:
新化地政事務所因轄區推案量大增,為推廣實價登錄新制及不動產交易安全相關資訊,以達提升不動產交易安全及房地產交易資訊透明化目的,特於10月19日結合「新市毛豆祭」地方主題活動設攤,宣導實價登錄申報常見錯誤樣態、臺南市政府地政局最新修訂實價登錄裁罰基準,以及打詐專法和租賃住宅契約新制,加強市民朋友對於實價登錄及不動產交易安全相關資訊之了解。
買賣不動產對民眾來說是財產上重要的決策,實價登錄更是重要的參考指標,為確保並提升實價登錄相關資訊正確性,臺南市政府地政局檢討修訂並發布最新裁罰基準,自10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新制重點在於對不同類型的實價登錄違規事件分別訂定裁罰基準,期能杜絕並嚇阻違規申報亂象,提供需求民眾一個安心查詢的不動產交易資訊平台,同時維護市場交易秩序。
市長黃偉哲相當重視反詐騙工作,指示各機關積極宣導打詐。因應法務部研擬相關打詐專法及現行法規修正草案,新化地政事務所製作宣導展版及精美文宣品,與參與活動民眾互動,加強宣導政府打詐和民眾防詐觀念,守護民眾財產讓詐欺犯罪無所遁形。
另外,針對租賃契約部分,地政局陳淑美局長特別提醒,內政部日前已公告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」新制,主要使租屋電費的收取更加合理及資訊透明,以減少超收電費的爭議。自113年7月15日起,房客與房東所簽訂之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新制,舊約則不會溯及適用,房東如果違反新制規定超收電費者,房客可向臺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單位或地政局提出申訴要求改正,房東如拒絕改正者,將處以罰鍰,民眾千萬要多加注意自身權益。新制規定有2大重點:(一)電費計收標準:如果是約定按「用電度數」計費,房東收取的每度電費將不可以超過電費單的「當期每度平均電價」;如果非約定按「用電度數」計費,則房東收取的電費將不可以超過電費單的「當期電費總額」。此外,屋外公共設施的電費如果沒有分攤併入電費單內,房東也不可以額外收取。(二)租屋電費資訊:房東在收取電費時,需要提供當期每度平均電價、用電度數等資訊給房客知悉;另外,房客也可自行向台電申辦查詢相關電費資訊。
買賣不動產和租賃住宅都是人生大事,新化地政所行動列車希望藉由下鄉宣導活動,將艱澀生硬的最新法規,以平易白話的方式,透過遊戲與民眾互動,共同打造安心、安全的不動產交易環境,本日計有上百人次參加,已達到宣傳的效果。
新聞聯絡人:
新化地政事務所 地價課 董冠志 電話:06-5980283、0921-221-628
新化地政事務所 主 任 陳聖智 電話:06-5980370、0975-656-118